13758953383,0579-86690323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律师平时业务繁忙,如果电话没接人听或者繁忙,您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

您现在的位置是: 东阳律师 > 案例展示 > 减刑法律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

减刑法律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东阳律师浏览次数:12 时间:2021-03-18 16:24

  减刑法律条文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GWQjoc81VTMDdJDbvWOsdk1A5NL2I3d9aYSI9Ri4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分享到:
减刑要满足哪些条件?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怎样做才能争取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05206 Second.